1、
镇江市丹徒区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
的
中学至水厂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江心洲
(2)
工程规模:
约3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项目经理或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3)
企业业绩、信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
其他条件: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⑦、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段。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4、请申请人于
2010年1月25日
至 2010年1月 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到镇江市丹徒区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和企业加密锁参加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招标人地址:镇江丹徒江心洲